易核名2022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普通发票需作废的,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的发票。

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报送资料】

(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

(2)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