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有特别规定,其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如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47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只需向国土部门提交监护人证明和相关身份证明,并在此之前到公证处证明房屋买卖所得的用途是用作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等未成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