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核名2022

2019年4月4日,东莞市召开科技创新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大会,解读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系列政策,提出核心攻关、颠覆创新、梯度培育、“隐形冠军”、科融结合等系列实施办法(及扶持办法),并列出科学中子城、南方光源、水乡新城、创新强镇、大湾区大学**等24重点项任务清单,力争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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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东莞市召开科技创新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大会,解读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系列政策,提出核心攻关、颠覆创新、梯度培育、“隐形冠军”、科融结合等系列实施办法(及扶持办法),并列出科学中子城、南方光源、水乡新城、创新强镇、大湾区大学**等24重点项任务清单,力争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

会议提出,当前东莞必须牢牢抓住这一发展的机遇期、窗口期,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立足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区域创新体系,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会上,东莞市科技局分别与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松山湖管委会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框架协议、联动工作协议,与长安镇、石碣镇、常平镇、厚街镇、石排镇签订创新强镇联动共建协议;中国科学院云计算育成中心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签订合作协议;东莞市中科云智产业孵化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第一批配套政策措施,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点任务包括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培育4个创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环境支撑等共20条措施,与各项实施办法与扶持办法共同形成“1+N”系列政策。

1、关键词:核心攻关

据《东莞市组织卡脖子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及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十大产业,围绕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材料,支持开展技术攻关,自主研发一批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

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立项目实施项目专员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跟踪服务,为项目提供市场对接、产业对接、空间对接、研发合作、投融资等各类创新服务。

2、关键词:技术创新变革

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新技术发现和现有技术的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型应用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对已有传统或主流技术产生颠覆性效果或变革性效果,推进技术创新发生重大变革。实行常年随时申报推荐机制,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专家委员会,强化项目跟踪服务。

3、关键词:团队项目产业化

据介绍,近三年东莞共引进10个具备颠覆性、变革性技术水平的战略科学团队,推动东莞一个或多个产业整体升级,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突出团队项目产业化,要求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孵化不少于一家产业化公司;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小额起步、逐步加码、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支持;为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提供贴身服务,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落地一个、服务一个的方式,每个团队项目配备一名项目专员,负责对项目研发进

4、关键词:专项资金支持

围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创新环境优化等以及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类科技创新工作,安排科技发展的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规范资金管理,简化项目管理,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别在建立项目库、可跨地区使用、放宽资金使用范围、为科技人员松绑、优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5、关键词:科技+**

科技**结合,引导科技创新和**创新“双擎”驱动,加快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分别按照企业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三个不同阶段,具体出台针对性强的措施来扶持企业,更体现了精准服务企业的精神。

扶持种子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重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将专利质押、商标权质押、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纳入贴息范围;鼓励运用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融资,对贷款项目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给予补贴;对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对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给予补贴。

扶持成长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熟壮大,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推动科技型企业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引导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融资。

6、关键词: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在产业领域、创新能力、盈利模式、资本运营等方面遴选一批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推动突破一批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技术,培育一批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打造“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带动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东莞将遴选100家创新研发能力强、创新人才集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百强创新型培育企业。强化穿透服务,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协同机制,努力争取承担更多国家、省重点研发资助项目,培育行业“隐形冠军”。

7、关键词: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全力推进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支撑东莞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体制方面,支持材料实验室实行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赋予材料实验室研究方向选择、科研立项、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自主权。

经费投入方面,探索采用财政经费支出采用负面清单制,明确前期以财政经费投入为主,中后期形成财政经费投入、社会资本投入、成果转化收益等三方共同投入,逐步提升社会资本投入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投入比例。

人才待遇方面,允许材料实验室自主制定与科研人员能力和贡献相一致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并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人才苑”建设。

在科研管理方面,给予材料实验室东莞新型研发机构同等政策待遇,明确材料实验室通过自主立项程序设立的科研项目等同于东莞科技计划项目。

成果转化方面,允许材料实验室依法设立成果转化企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自行决定成果的实施、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事项。

在建设保障方面,明确优先保障材料实验室建设用地规模及指标,允许材料实验室自主制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