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
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洪住公委〔201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为减轻职工租房资金压力,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进行调整.其中:
1、南昌市城区由原每月1000元调增至1200元;
2、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统一调增至每月1000元;3、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租房标准执行.
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额度
放宽患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原政策中,患九种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本年度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政策调整后,职工及其配偶可按年申请提取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百元),申请提取成功后还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每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职工在6月1日前已提交租房、大病提取业务申请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