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网上申请流程:
1、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 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 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