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快速响应,积极履职,2月11日联合印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给予市属国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疫情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任务要求,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的租金和为增加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产能的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补助资金将通过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该支持政策将发挥财政资金在控疫情、稳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扛起疫情防控责任,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建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