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云2024.7.26

有小伙伴反映他在做完三证合一税号变更之前发了通知给所有供应商停止开票,等到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后再给他开具发票。但是变更完后,有个客户又邮寄过来一张发票,还是按照老税号开具的,我就让业务部门给其退回去,可是对方说,可以抵扣,让他去勾选系统看,说是有个过渡期,新老税号都可以勾选,你还别说,他进勾选系统,还真看到了这张发票!

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小伙伴反映他在做三证合一税号变更之前发了通知所有供应商停止开票,等到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后再给开具发票。但是变更完后,有个客户又邮寄过来一张发票,还是按照老税号开具的,我就让业务部门给其退回去,可是对方说,可以抵扣,让去勾选系统看,说是有个过渡期,新老税号都可以勾选,你还别说,进勾选系统,还真看到了这张发票

 

     问:他到底该退回去还是把他勾选了?

 

     实际上,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如果税务机关在局端的征管系统正确的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老税号的发票在税号变更后也可以认证勾选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认证后次月申报无法通过比对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携带资料到税务大厅进行强行申报并清卡。

 

     所以,为了减少企业的操作手续及流程,我建议“三证合一”税号变更后,收到销售方用企业旧的15位税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销售方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用新的18位税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再进行认证、抵扣。

 

     而为了减少供应商的麻烦,应该在税号变更之前及时通知,然后将所有的发票均认证完毕后再去变更。

    相关标签:
  • 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