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主要区别在于税收政策不同。小规模企业,收取3%的增值税,每月销售额度超过3万的或者季度超过9万的,就需要缴税,低于上述金额的不需要缴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在17%,但也有5%、6%、11%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不管如何都是需要缴税的,但是是实行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