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1:这家公司找票冲抵利润不可取
某公司2016年12月份的时候,企业全年账面利润总额近400万元,已经没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规定,会计主管及时向公司老板提出了“合理化节税方案”,建议老板购买了380万元的费用类普通发票,将利润和企业所得税最大限度地降了下来,会计人员进行了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38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 380万元
没有料到2017年1月23日,该企业因为期间费用占比异常被金税三期系统预警,经过国税部门核查,380万元发票全部属于虚开,由于金额较大,目前该公司企业负责人和提供“节税”方案的会计主管已被立案检查。
措施2:这家公司买票抵扣不可取
某公司2017年3月份进项严重不足,大约3月份需要缴纳20万元的增值税,公司老板为了“节税”,让会计买点进项发票,因此公司花7个点手续费购买了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图抵扣17万元的增值税,会计人员进行了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万元
贷:应付账款 110万元
库存现金 7万元
2017年7月份接到国税局通知,该张进项发票已经被监控到列入失控,要求企业做进项税转出,企业不但没有达到节税的目的,反而白白支付了7万元的买票费用。
措施3:这家公司拿票抵奖金不可取
某公司总经理刘某,去年为达到给员工发放奖金及绩效工资不交或者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要求该公司财务经理唐某虚开发票,以冲抵公司员工发放的绩效奖金入账,唐某亦表示同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唐某多次通过另一家公司取得虚开的普通发票14份,虚开金额总计1046481元。后唐某用虚开发票冲抵了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奖金、绩效工资及其他工作费用,达到了总经理要求的所谓“节税”的目的。
目前该公司总经理刘某、财务经理唐某均犯虚开发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提醒
(1)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2)企业万万不要拿着发票来做文章,虚开虚抵发票已经成为企业不可触碰的红线,也是会计做账的底线;
(3)发票的轨迹目前已经成为大数据比对和监控的重要案源;
(4)企业只有真实地取得进项、并同样真实地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安全长久地经营下去,会计人员才有节税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