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年底了,又到了盘点家产的时间了,今天八戒财税针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挑5个常见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
什么是资产损失?
A: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备案吗?
A:不需要。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还区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吗?
A:区分的。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可以看到有7种情况是要填报清单申报,其他情况则需填报专项申报。
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A:《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公告中列明了不同种类的资产损失需要留存的资料。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举个例子?
A:当然当然当然可以!假设纳税人2018年的存货盘亏,则纳税人需要在正确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基础上,还需准备好以下资料,由企业自行保管,留存备查: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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